引入“1米高度”兒童視角,持續完善兒童免費或優待政策
我國將全面推進兒童友好建設
本報北京3月17日電(記者 于靈歌)記者今天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,為深入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,經國務院同意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前聯合印發《關于在全社會推進兒童友好建設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對兒童友好建設作出系統部署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介紹,此前,我國已有116個城市開展兒童友好城市試點建設,覆蓋全國超過1/3的地級及以上城市,惠及城鄉兒童超過1.1億人。《意見》在全面總結國家兒童友好城市試點建設經驗基礎上,將推動兒童友好建設由階段性的“城市建試點”轉向常態化的“全社會建機制”,完善常態化長效化建設機制。
值得關注的是,《意見》推動公共政策制定充分考慮兒童視角。各地編制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等相關規劃時,應當引入“1米高度”兒童視角,充分考慮兒童需求。
《意見》提出,推進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,增補兒童運動、游樂、休憩、校外實踐等場所和設施,逐步實現街區、社區、公園兒童友好空間全覆蓋。“見縫插綠”建設兒童身邊的小游園、小微綠地等,讓廣大家長擁有更多放心、安心的“遛娃”好去處。
《意見》明確,持續完善公共服務兒童免費或優待政策。引導開展兒童友好醫院建設。推動醫療衛生機構建立0~3歲兒童急危重癥患者24小時救治綠色通道。推動中小學校在節假日等時段優先向兒童開放體育場地。
該發言人介紹,《意見》圍繞完善兒童友好街區、社區、公園、通學路、就醫環境等,提出了一系列廣大兒童及家庭可感可及的“小切口”政策舉措,各地可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。比如,鼓勵有條件的景區按程序適當提高兒童免票身高和年齡上限。優化兒童出行服務,鼓勵高鐵、飛機等公共交通為嬰幼兒及其看護人提供優先安檢和登乘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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